父女二人假造鸡鸭“身份证”被提起诉讼

时间: 2023-10-06 00:14:29 |   作者: 米6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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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高松)张某素日里是做鸡鸭批发生意的,主要是从一些大型食物公司进货,然后再卖给商场里的小贩。每批货,食物公司都会给他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上会注明买卖的商场、兽医签字、主管部门的印章、签发日期等,可以说这一张证明便是鸡鸭合法的“身份证”和“健康证”,有了这张证明,鸡鸭才干合法合规地在商场上进行买卖。

  可是有时候,张某也会把自己养殖的鸡鸭卖给菜场的小贩,而这些鸡鸭是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可是这样的话,依规则这些鸡鸭是不能上市出售的。所以,张某就让女儿把之前食物公司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扫描后再用软件修正扫描件上的证件编号、买卖地址、签发时刻等,然后用打印机打印出来交给客户。就这样,张某父女二人先后假造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0张,向菜场小贩出售未经检疫的鸡鸭肉等农产品445公斤,合计获利人民币7540元。

  可是张某的行为很快就被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并将头绪移交给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将张某父女二人抓获归案,两人也照实告知了自己假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

  日前崇明检察院通过检查确定,张某父女二人使用修图软件修正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的编号、产品的姓名、目的地、签发日期等内容,并自行打印后提供给菜场商户,其行为现已构成假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并且,张某父女的行为,使得未经检疫的鸡鸭等食用农产品流入商场,严峻打乱了食用农产品检疫办理次序,对很多购买的人身体健康权益形成要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令规则。

  日前,崇明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父女二人提起了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终究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适用缓刑,张某女儿也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适用缓刑。一起张某父女二人还应承当对应的民事责任,补偿相应的丢失人民币7540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安全无小事,食物生产经营者要牢牢守住食物安全底线,把好食物安全法令危险点,提高食物安全法令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