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公办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5日开波!点进来教你怎么操作

时间: 2023-10-10 19:27:13 |   作者: 工业打印机

产品概述

  孩子今年要上小学一年级的家长注意啦!明天(5日)开始,广州公办小学新生开始网上报名了。

  今年全市各区不再分批上网报名了,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网络塞车,给足了大家报时间,从5月5日至15日,学生家长可登陆公办小学报名系统(。除了网站报名外,家长还能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数字教育城”,通过“小学招生”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请注意,网上报名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学校现场资料审核环节,时间为5月21日-23日,家长可在报名同时预约审核时间;6月19日,公办小学将派发录取通知单;6月25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为了方便家长们进行报名,大大君整理了越秀、天河、荔湾、海珠四大区的报名信息,希望家长们可以报上心仪的学校。

  要特别注意的是,网上报名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根据要求,只有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才能网上报名,而随迁子女、择校生及普通借读生这三类人员一定到现场报名。此外,由于系统对儿童年龄作了预设,不足六周岁将无法报名。

  如果是报读民办小学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请于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根据各民办小学的预告规定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民办学校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并获得相应学籍。

  2016年5月21、22、23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我区的学位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划分小学的服务地段,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学校需及时将服务地段内拆迁、变更、新增的门牌报区教育局,各小学的服务地段以区教育局核准的为依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服务地段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无漏才对外公布。

  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学位。对具有越秀区户籍的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租住户、集体户、拆迁户等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按以下办法执行: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无另外的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

  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016年5月21、22、23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8月29日: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向地段对口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原件),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协议、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广州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时不办理者,视为放弃我区入学资格。

  2016年5月21、22、23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21日— 5月23日(星期六、日、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网上报名提交后,5月21日-5月23日请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备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和荔湾教育网上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需提供住宿查询情况;拆迁户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A: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A: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定点试行接收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1)轻、重度智障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到北片致爱学校(地址:中山七路王家园上街20号,电线)或南片康迪学校(电线号)接受教育;视力障碍儿童可到广州市盲人学校(地址: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电线)、听力障碍儿童可到广州市聋人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73号,电线)接受教育。

  (2)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儿童,可到居住地对应地段的报名登记点申请学位,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个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

  (3)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附设特殊教育班的学校有耀华小学(电线)、西华路小学(电线)、鸿图苑小学(电线)、新东小学(电线), 有需要申请入读特殊教育班的可咨询以上学校。

  (4)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送教上门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报名登记人员提出申请,在区教育局备案。

  2016年5月21、22、23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本区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2016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网上登记生效后,由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的时间段,携带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审核材料。

  2.居住在本区、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5月22、23日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居住地段小学审核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3.居住在本区、符合2016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递交积分申请材料。2016年海珠区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另文公布。

  4.不符合或未能通过积分入学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填写民办小学报名信息。民办小学于当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2.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于8月29日补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民办小学有两次补录时间,第一次补录为7月4-8日,第二次补录为8月25-31日。

  说明:手机和微信对应的都是同一个后台的数据库,大家请放心填写。不过大大君建议,填写资料用电脑,查看结果用微信会更好!

  登陆后,能见到下面这个填写界面,按照真实的情况如实填写孩子的基础信息,点击[暂存],一旦提交就不可以更改了哟。

  在进入到儿童信息录入界面之后,就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对儿童的各项信息进行录入。

  凡是有“”就是选择录入的项目,点击“”,就会出现下拉菜单提供选项选择,如下图;

  凡是有“”就是选择录入的项目,点击“”,就会出现下拉菜单提供选项选择,如下图;

  在进入到“基础信息录入”界面之后【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不再允许填写,取登录页面填写的内容;(所以首页一定要填对噢~)

  在【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的选择区之后,再选择街道时,如下图所示,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让你选择对应的小学地段。

  也可以通过上面的查询,输入【社区/路/街/巷/村/的名称地址】或者【小区/大院/的名称和内部楼/栋/梯地址】,快速定位到地址对应的地段。

  如果是单亲监护的,需要勾选“监护人信息”里的【是否单亲监护】,勾选之后,系统就只要求填写一个监护人,否则需要填写两个监护人,如图所示。

  填写完之后,先点击“暂存”按钮,报名期间随便什么时间都能修改资料,点击“提交”按钮之后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后,系统会出现一个选择由学校设定的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选择界面,家长选择对应的提交材料的时间并确定。

  如果填写有误或者有问题,在点击“暂存”之后,系统会提示填写有问题的项目,必须要全部填写无误了,系统才允许保存。

  a)请在(截止时间)报名结束之前提交;b)递交材料所指定的学校并非最终入读学校,最终入读学校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确定,然后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a)列出了目前儿童报名的状况,包括保存状况、递交材料学校、相关提示、学校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

  点击打印预览,会弹出“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对话框,以及打印框,提供进行打印。打印出来的这个就是《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了哈~

  ▲学生基础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地区,民族都如实填写即可。联系方式填写粑粑麻麻的。

  ▲住房信息:在填写这一部分信息时,房产方面的填写例如:有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用逗号隔开,身份证件如有两个号码可以用逗号隔开。如该房产多人共同拥有时房产只需填写一人则可。另外说明:宅基地归类为其他。

  ☆填写完以后,最好是先暂存噢!当确认孩子的信息完全填写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一旦点击提交后,资料成功提交了便不可更改噢!

  1、问:请问住房信息栏,是租房的,没有租赁合同号和租赁管理单位填写无,可以吗?

  答:您好,非必填项(没带红色*号)的,如对具体信息不清晰的情况下,可填写“无”。

  4、问:住房信息中的“租赁管理单位”是指备案证明中的登记备案机关还是指租住地所属的出租屋管理中心?具体要填哪个?

  5、问:由于小朋友原来没有办理入户和身份证,现在身份证正在办理过程,根据公安局规定还要40个工作日才能办下来,怎么办?

  答:暂时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用居民户口薄小孩的证件号码进行网上公办小学的报名。届时至学校递交资料,如未有身份证,请及时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可先递交身份证办理回执,留后再补。

  6、问:房产证产权证号是左页上方的“粤房产权证穗字XXXXX号”还是附记里的“房地产权证编号”?

  答:房产份额为“全部”,则在系统的房产份额后填写“全部”或“100%”。 不完全房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是没有份额的,那共同共有则填写“共有”。

  答:系统会根据你填写的户口地址和居住地址自动匹配你递交资料的学校,不需要你个人选择学校。

  9、问:户籍地址和现住地址不同 例:我小孩是增城户口,马上要入读小学了,但是我们夫妻一直在番禺工作, 租房子住。

  答:系统是根据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各区的招生政策来判断提交材料的学校,不需家长选择学校。家长只需按真实的情况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答:系统是将短信发送到家长所填写的监护人手机号码上面的,请核对所填手机号码是否准确。也许会出现情况:A、手机号码乱填 B、家长手机关机了 C、家长手机拦截了短信(安装了垃圾软件,设置陌生号码拦截)

  11、问:这个报名系统怎么没有外来工积分入学呢?我看到都有这样的政策的。

  答:你好,积分入学没有在这次的网上报名系统范围内,具体详情可咨询所属区教育区热线、问:整个报名过程体验还可以,但是点击暂存和提交都无法响应.

  答:建议使用谷歌最新浏览器登录系统来进行填报,如还出现该情况则使用其他电脑再尝试。 如使用电子设备端的登录系统,则建议在wifi或3G或4G的网络中使用。

  13、问:户口本没有具体楼栋信息,提交资料弹出窗口“请选择户籍地址对应的楼栋信息”?

  答:遇到户籍地址或者居住地址后面没有详细地址的情况(如楼栋信息等),可以填写“无”。

  报名过程中有什么样的问题可以后台咨询大大君!大大君帮大家找答案解决。所以,关注“羊城晚报学大大”很有必要噢!